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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 | 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 剩余0天
关于开展2024年度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4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濮政办〔2021〕42号),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市内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濮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经研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对市直单位和市辖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由财政按受益比例对符合(濮政办〔2021〕42号)文件要求的项目进行奖补。各县按规定自行开展本县奖补项目申报及兑现工作。现就市直有关单位和市辖区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

1、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濮转化、产业化的在濮企业。

2、在濮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市新型研发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濮阳,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申报涉及的技术成果,买卖双方应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不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不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5、经营状况良好,企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为负数。

6、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三、补助标准

(一)在濮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类补助。对本市企业购买市外科技成果并在濮转化、产业化的,受益财政按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技术合同成交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一次性给予5%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类补助。对在市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受益财政按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技术合同成交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一次性给予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濮阳市科技成果奖补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区和市直有关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联系人:王美竹

电话:0393-6666612

邮箱:pykj6666612@126.com

市财政局:

联系人:赵金研

电话:0393-6662681

附件:

1.濮阳市科技成果奖补项目申报表

2.技术合同列表

3.申报单位承诺

4.其他附件说明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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