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流创新主体,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商丘市2025年科技创新强市行动方案》(商办〔2025〕1号)、《商丘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商政办〔2025〕1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文件,现开展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遴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库,针对入库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推动一批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商丘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拟于2025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遴选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自评得分为7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在遴选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入库资格;遴选企业原则上为首次申报企业。
三、遴选流程
(一)企业自评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入库申请。
(二)企业填写《商丘市2025年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后填写《商丘市2025年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遴选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5年2月22日前报送至商丘市科技局,商丘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审核后发文进行入库培育。
四、有关说明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遴选服务工作。根据《商丘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商政办〔2025〕1号)文件要求,每个县(市、区)遴选企业不低于20家。
(二)市科技局将及时梳理遴选企业有关情况,分析企业存在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对培育库内企业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辅导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支持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五、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商丘市2025年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以及《商丘市2025年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遴选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联系方式:3289939 邮箱:sqkjjjrk@163.com
商丘市科技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