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4月27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支持类别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产业领域为全领域。
二、推荐指标
1.推荐至市科技局指标:各区县科技、财政管理部门依据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通知要求,按照属地化原则公开组织本地企业申报并汇总推荐,各城市区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各县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洛龙区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洛阳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再推荐。
2.单列推荐省科技厅指标:国家高新区推荐2项;省级高新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区推荐各1项;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推荐1项,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2024年度综合评估优秀单位推荐1项。
为进一步支持市级试点单位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洛阳市农林科学院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两个单位各推荐1项,指标从洛阳市统筹指标中列支。
3.增加推荐至市科技局指标。在各县区原有分配指标基础上,突出工作奖励和引导。2024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排名在全市前列的涧西区、洛龙区推荐项目数量各增加1项;省级高新区培育单位各奖励推荐指标1项,由所在县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一并推荐。
三、申报方式
1.有意愿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应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给予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单列指标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报市科技局。
2.各县区推荐至市科技局的项目,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全套,及推荐汇总表1份(各县区加盖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公章),于2025年5月27日(周二)18: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113房间,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省厅推荐。
3.各单列指标单位须于2025年5月30日(周五)18: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全套,及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报送至市科技局113房间。市科技局、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指导。
4.获推荐至省科技厅的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陆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http://xt.hnkjt.gov.cn/kjfzzx),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方能进入系统。以前年度已完成注册认证的申报单位仍使用原账号。
四、网上填报及推荐时间
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5月11日至6月10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时间截至到6月13日。市科技局审核退回的项目,申报单位可再次修改提交,但最终提交截至日期务必于6月13日12:00前;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能退回修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不能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并深入了解项目实施单位运营情况,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申报单位正常经营、申报资料完整真实、推荐流程公正合规。
2. 正在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省科技厅确定的单列指标单位不受此限制。
3.第一主持人或同一单位的相近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六、联系方式
(一)网络系统填报咨询
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0371-65966242
(二)项目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成果区域科:姜喜铃 0379-63968001
市财政局:孙林安 0379-63256679
及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同志。
(三)纪律监督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379-63978968
附件: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通知
2.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
3.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
4.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