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阳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根据《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21〕6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5年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和组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恶性肿瘤、心脑血管、中医康复、骨伤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心的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安阳市境内注册的三级以上医院法人单位;
2. 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市内先进的临床技术水平;
3. 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同时需满足(1)、(2)中任一条件:
(1)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
(2)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市重大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
4. 中心依托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5. 能够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区域、二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其中,三/二甲医院不少于3家;
6. 能够系统加强临床科研资源整合共享,推动生物样本、医疗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为高水平科技研究提供平台支持。
(二)中心主任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 中心主任原则上为中心临床及转化研究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建设、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协调依托单位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2. 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及临床科研能力较强,业内学术影响较大,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
3. 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中心依托单位和中心主任。因特殊原因,中心主任需调整时,需报推荐单位和科技局审批。
三、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申报,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疾病领域。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直有关部门或各县(市、区)科技局、卫生健康委推荐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提交《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在市卫健委备案后报送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志鹏 王泽洋
联系电话:0372-3665516
邮 箱:aykjjnsk@163.com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833号市科学技术局406房间
3.关于开展2025年安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科〔2025〕21号).pdf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