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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 科学技术局 | 剩余28天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11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洛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其中依托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的,依托企业一般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有较强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重点实验室在研究方向上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4.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2人以上;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不低于20%。

5.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300万元以上。

6.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7.依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存在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

二、申报方向

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药五大产业集群和17条优势产业链领域;“四新一装备”风口产业领域;医疗卫生等公益领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申报登记表(附件4)发市科技局平台基地科邮箱。于2025年8月8日前将审核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及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附件5)、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附件6)等报送至洛阳市民之家2楼D区综合受理窗口,电子版及PDF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3.申报主体为高校的,主管部门为学校科研处;其它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为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3.驻洛高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限报一个。

联系电话:0379-63932963

联系邮箱:lykjjcgk@126.com

附件:

1.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学科类)

3.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企业类)

4.申报登记表

5.申报汇总表

6.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

7.各县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学科类).doc

附件3: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企业类).doc

附件4:2025年度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登记表.xlsx

附件5:2025年度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7:各县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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