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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 科学技术局 | 剩余33天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2-05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科普载体的宣教优势,挖掘整合各类科普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要求,分场馆类,场地设施类,信息传媒类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渠道

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单位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代管单位等通过省科技厅申报;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内的单位通过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各辖市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单位,省直部门(单位),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材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月24日8:00至3月15日18:00;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8:00。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申报单位须提供5分钟以内的简介视频,重点展示申报单位的科普场地,展品设施,科普作品及开展和参加科普活动情况等,不要求专业机构,专业设备拍摄,mp4或wmv格式,画面清晰即可。视频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主管部门”,于3月15日18:00前发送到工作邮箱:lykjjrhk@126.com。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0371-86231501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合作和科普科:0379-63926667

(二)系统填报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的通知

2.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申报书(2026年)

2026年2月5日

附件1:豫科人才〔2026〕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的通知(1).pdf

附件2:附件: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申报书(2026年).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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