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凝聚各领域优秀科技力量,搭建专业化、高水平科技专家支撑体系,为科研项目评审、创新平台(载体)咨询论证等工作提供科学决策和专业支撑,根据《洛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版)》,市科技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专家,纳入市科技专家库统一管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入库专家覆盖技术、财务、管理、投资和法律等5大领域,具体细分专业见附件2。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自愿参与各类科技相关咨询、评审、指导等工作,服从专家库管理规定;
2.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无科研失信记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被列入相关领域失信名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并活跃在科研生产一线;
②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③省级(含)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创新龙头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④已入选我市“河洛英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
⑤国家、省各类人才计划的科技人才;
⑥获得百名科技人才入企计划并考核三等奖及以上者、或选派、选聘为省“科技副总”的。
2.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并熟悉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管理专家。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新创业载体管理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在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入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导师库的导师。
4.投资专家。在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科技金融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产业基金等投资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5.法律专家。在所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及5年以上执业经验,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服务事项的法学专家。
三、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采取申请推荐、定向邀请两种方式。此次仅征集自愿申请入库专家,已在洛阳市科技专家库内专家因涉及信息更新,此次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以便更新信息、统一管理。
1.自愿申报:申报人填写《洛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县区科技局(高校申请入库专家由学校科研处统一收集)。洛阳地区以外专家可自行填写《洛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报市科技局。
2.各县区科技局、高校科研处对所负责的专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后填写《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市科技局。
3.审核入库:市科技局对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在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科技专家库管理。
4.动态管理:专家库实行“优胜劣汰、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履行职责或自愿退出的专家,及时从专家库中移出。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申请入库专家报送资料:
(1)《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Word和PDF电子版各1份);
(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两院院士、中原学者、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项目负责人免于信息核实、直接入库);
(4)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2.县区科技局、高校科研处报送资料:
《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盖章纸质版1份、Word和PDF电子版各1份和申请入库专家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报送方式
1.市科技局负责收集各县区科技局、高校科研处报送的申报资料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以及洛阳市外专家个人资料;
2.纸质版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123办公室,电子版资料邮件需打包并注明主题“xx县区/高校科技专家入库”,子文件夹中专家资料需命名“专家姓名+所在单位+专业领域”报送至lykjjtxghk@163.com。
(三)报送时间
本次征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联系方式:规划监督科 63926936
附件:1.《洛阳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版)》
2.洛阳市科技专家分类明细表
3.洛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表
4.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