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科技部、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融合,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精准支持,现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科技企业开展信息征集,重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常态化开展研发活动、具备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二、征集模式
本次数据征集采取企业自主填报、科技管理部门批量上传、金融机构协同报送三种方式,所有数据统一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提交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数据填报(6月1日—7月15日)
1、6月1日—7月5日,各科技企业登录平台完成注册、信息填报与提交;
2、7月6日—7月15日,省科技厅对全省数据统一校核、汇总,并正式提交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二)数据复核(7月16日—7月31日)
省科技厅配合科技部完成全省数据质量校验,及时将系统反馈的问题数据下发各地。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限期完成复核、勘误与补正,重新上报至国家系统,保障数据质量达标。
(三)积分计算及反馈(8月1日—8月20日)
科技部统一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计算,并通过国家系统向我省反馈积分与评级结果。省科技厅对全省企业积分评级合理性进行复核确认,按要求完成国家系统确认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积分制”是科技部推行的一项重要的科技金融新型政策工具。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全面梳理辖区内科技型企业,扩大科技型企业覆盖面,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区域企业填报,重点甄别企业填报主体资格、科创属性及经营存续状态,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数据,杜绝虚假填报、重复填报。
(三)促进资源对接。市科技局将加强银企对接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积极拓展创新积分应用场景,引导和撬动各类创新资源向能力突出的科技型企业集聚。
联系方式: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3289939
附件: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3日

